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闽侯县公安局标识标牌制作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电气设备/照明设备/发光标志、铭牌 | ||
采购单位 | 闽侯县公安局 | ||
行政区域 | 闽侯县 | 公告时间 | 2022年10月27日 18:03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2年10月27日至2022年11月03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福州市仓山区金达路瑞科医药健康产业园1号楼216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2年11月08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福州市仓山区金达路瑞科医药健康产业园1号楼216室 | ||
预算金额 | ¥25.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马玲凤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83956656 | ||
采购单位 | 闽侯县公安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闽侯县荆溪镇徐家村12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赵莹/0591-22068850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三仟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仓山区金达路瑞科医药健康产业园1号楼216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马玲凤/0591-83956656 |
项目概况
闽侯县公安局标识标牌制作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仓山区金达路瑞科医药健康产业园1号楼21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SQZB-20220127
项目名称:闽侯县公安局标识标牌制作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最高预算总价(元) | 保证金(元) | 技术要求 |
1 | 1-1 | 闽侯县公安局标识标牌制作采购项目 | 1项 | 250000 | 2500 |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明细 | 描述 |
a1投标函 | 根据磋商文件提供的模板。 |
a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及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授权书。 |
a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
a4财务状况报告 | 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响应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
a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 供应商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响应截止时间前(不含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b.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c.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
a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 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响应截止时间前(不含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b.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c.响应截止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
a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或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 1、磋商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 |
a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a9无行贿犯罪承诺函 | 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可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 |
a10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响应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
a11磋商保证金 | 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 |
a1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照磋商文件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27日 至2022年11月0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仓山区金达路瑞科医药健康产业园1号楼216室
方式:办理报名手续事宜:(1)办理获取采购文件手续事宜联系人:周女士(联系电话:0591-83956656,电子信箱:fjsqzb@126.com)注:非办理获取采购文件手续事宜,请联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2)获取采购文件手续方式: A. 现场办理获取采购文件手续事宜的供应商,可至我司办理书面获取采购文件登记。 B. 采用转账方式办理获取采购文件手续事宜的供应商,务必先电话联系。将贵公司相关信息(含公司名称、联系人、手机、公司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公司地址、参与报价的项目名称及采购文件编号、转账汇款凭证等)编辑完整并发邮件至我司的电子信箱。采购文件(含电子版格式)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仓山区金达路瑞科医药健康产业园1号楼216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1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仓山区金达路瑞科医药健康产业园1号楼21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磋商文件、保证金及代理服务费汇入账户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金融街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三仟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8111301011600381637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闽侯县公安局
地址:闽侯县荆溪镇徐家村128号
联系方式:赵莹/0591-220688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三仟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金达路瑞科医药健康产业园1号楼216室
联系方式:马玲凤/0591-839566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玲凤
电 话: 0591-83956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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