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资告字〔2024〕1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锡林浩特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出让土地编号:2024-23号地块
1.地块位置:锡林浩特市贝子庙大街以北、海河东六路以东;
2.行业类别: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3.拟建项目:仓储项目;
4.出让面积:10054.65平方米;
5.土地用途:仓储用地;
6.规划容积率:≥0.6;
7.建筑密度:30%-60%;
8.建筑高度:≤24米(以审定方案为准);
9.绿地率:≤20%;
10.土地开发程度:六通一平;
11.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50年;
12.起始价:203.1040万元;
13.保证金:82万元;
14.加价幅度:11万元。
(二)出让土地编号:2024-24号地块
1.地块位置:锡林浩特市贝子庙大街以北、海河东六路以东;
2.行业类别:金属制品业;
3.拟建项目:交通安全标识标牌制作项目;
4.出让土地面积:8001.61平方米;
5.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6.规划容积率:≥1.0;
7.建筑密度:30%-60%;
8.建筑系数:≥40%;
9.建筑高度:≤24米(以审定方案为准);
10.绿地率:≤20%;
11.土地开发程度:六通一平;
12.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50年;
13.投资强度:≥1080万元/公顷;
14.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其建筑面积小于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的15%。工业生产必需的研发、设计、检测、中试设施,可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之外计算,且建筑面积小于等于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并要符合相关工业建筑设计规范要求。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生产性配套设施;
15.起始价:161.6325万元;
16.保证金:65万元;
17.加价幅度:9万元。
二、竞买人资质条件及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上述地块。此次挂牌可单独竞买申请,也可联合竞买申请。
(二)被列入各级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不得参与竞买,网上交易活动结束,取得《成交确认通知书》后,如发现属于上述限制竞买行为人,将取消竞得资格。
(三)只有办理数字证书、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才能参加网上出让交易活动。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2024年12月13日至2025年1月1日;
(二)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3日至2025年1月14日10:00;
(三)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2025年1月14日10:00;
(四)网上挂牌时间(网上报价时间):2025年1月2日至2025年1月15日10:00。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挂牌出让通过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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