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创港核心区启动地块(二期)交通设施标识制作及相关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文创港核心区启动地块(二期)交通设施标识制作及相关服务已批准实施,招标人为宁波文创港环球产城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位于江北区文创港核心区启动地块。
2.2 招标范围:文创港核心区启动地块(二期)交通设施标识制作及相关服务。
2.3 招标控制价:468553.32元(含税)。
2.4 服务期限:接招标人通知之日起30日内完成该批次标识标牌的生产制作、运输到现场并完成安装调试,以及地面和地下室的划线工作,具体的要求以招标人的通知为准。
2.5 质量要求: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并通过项目所在地交警部门的验收。
2.6 安全要求:合格。
2.7 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3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以来须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且业绩所涉及项目地下建筑面积不得少于32450.23㎡(注: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②合同金额不限,合同服务范围能体现交通设施标识或交警划线等相关内容;③若业绩证明材料中无法体现时间、工程内容、项目面积等信息的,则需提供业主证明材料。未提供证明材料或内容不齐全的则不予认定)。
3.4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可访问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从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网站(http://www.zjseaport.com/jtww/)进入阳光工程-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后进行供应商注册,并下载浙江海港投标管家。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海港投标管家下载。
4.2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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