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福建省海丝高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就其所需的 福建省高速公路南平宁德片区 4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进行 公开 招标,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密封投标。
1、项目名称: 福建省高速公路南平宁德片区 4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2、招标编号:GSZ-2025-028
3、项目概况
福建省高速公路南平宁德片区 4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位于南平高速塔前服务区、五夫收费站、兴田收费站;宁德高速云淡服务区。项目装机总容量为841.935KWP。
4、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4.1 招标范围及合同包划分: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除光伏太阳能板(甲供)以外的材料设备采购、施工、机电设施设备采购与安装调度、竣工验收、移交、备案和本项目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以及对本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等后续配合招标人的服务。具体以施工图为准。
本项目共设 1 个合同包,招标内容及合同包划分如下:
合同包号 | 招标内容 | 含税最高限价(元) | 备注 |
1 | 本项目涉及的全部设备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组串式逆变器、低压并网柜改造、电缆线路等)采购、供货、建设及安装工程施工(含施工项目管理、地方关系协调、含施工用水、用电辅助工程)、设备及材料卸车、二次倒运、保管、安装、调试、试验、全容量并网 72小时试运行、达标投产考核验收、设备标识牌及安全标示牌的制作与安装、施工标准化标牌及设施制作安装等、工程质量监督验收及备案、消缺、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等工作内容。 | 3224451 | 项目施工地点为:南平高速塔前服务区、五夫收费站、兴田收费站;宁德高速云淡服务区。 |
4.2 项目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为120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为60日历天,自本项目监理单位开工令下发之日起。缺陷责任期为自本项目实际竣工日期起24个月止。并网调试及验收期为60日历天,自项目施工工期结束且并网审批资料收集齐全之日起算。
4.3 施工地点:南平高速塔前服务区、五夫收费站、兴田收费站;宁德高速云淡服务区。
4.4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1)投标人为依法注册且合格有效的独立法人。
( 2)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为承装类四级及以上、承修类四级及以上、承试类四级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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