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铁路物流中心
2025年度文印制作服务择优选择服务商的公告
(公告编号:HHWLZX-ZHB-2025-07)
为进一步提升中心企业文化和文印制作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更好的服务于各项工作,拟选定一家专业的文印制作服务机构,本项目经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铁路物流中心党政联席会议决定,择优选择本项目的实施单位。
二、服务概况
(1)项目名称、服务地点:呼和浩特铁路物流中心文印制作服务;呼和浩特铁路物流中心管辖的各营业部(沙良营业部、呼和营业部、集宁营业部、庙梁营业部、锡林浩特营业部、大板营业部、中心机关)企业文化展板制作、资料印刷等服务。
(2)主要维修服务项目内容:呼和浩特铁路物流中心展板制作、资料印刷、奖牌奖章证书制作、企业文化设计制作等。
三、项目期限及要求
(1)自合同签订日起 至2025年12月31日。
(2)制作服务单位须在呼和、集宁、锡林浩和特、大板地区,具备文印制作人员、设备、服务的能力,能提供24小时响应服务。
四、资质证明及有关文件要求
(1)安全目标
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确保文印过程中的信息安全。
(2)实施单位资格要求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符合图文设计制作、标识标牌制作、打印复印等服务要求,并具备文印制作专业资质。同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2.1 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 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相应能力;
2.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5 申请人须具有近三年文印制作、标识标牌制作、打印复印等资质。(附合同复印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出具近三年至少一项及以上在铁路企业内有相关服务的业绩证明。
2.6 申请单位不能为联合体,不能相互串标,或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利益冲突。
2.7 申请单位须为一般纳税人,具备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8 近三年申请单位或申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失信行为黑名单。
2.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2.10服务承诺书
五、申请文件组成内容
1.报名表。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被授权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彩印。
3. 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
4.财务状况证明材料。
5.近三年施工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查询结果。
7.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
8. 未被列入失信行为黑名单查询结果。
9. 申请承诺书(见附件)。
10.申请文件书写要求(未按要求制作的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11.申请文件必须为彩印扫描件。
12.申请单位可根据项目特点自行编制其它文件,作为申请文件的附件,但必须同申请文件一同发送。
13.申请文件书写应清楚工整,凡修改处应由申请单位全权代表签字;图文模糊、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14.申请文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并加盖申请单位的公章。
15.申请文件每页均需加盖公章。
六、申请报名
1. 递交申请文件方式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申请单位,发送申请文件(详见第5条)扫描件至电子邮箱645991554@qq.com,申请文件扫描件需建立压缩包。
2. 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自发布采购公告之时起3月21日12点截止,未成功发送邮件和逾期发送邮件(以645991554@qq.com电子邮箱接收时间为准)均按报名不成功处理。
3.会议地点:呼和铁路物流中心四楼会议室。
4.会议时间:呼和铁路物流中心以电话通知已报名的供应商时间。
七、联系方式
邮编:01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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