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采购邀请函
本项目白云区广海路地块一(石井水泥厂西地块)项目(一标段)展示区标识标牌制作及安装服务工程2分包已具备采购条件。为确保该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采购人现邀请贵单位参与,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1.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广州市白云区,总建筑面积387855㎡,其中:中计容面积267253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121162平方米。主要建设住宅140917平方米,公建配套15501平方米,写字楼45560平方米,商业建筑65275平方米,停车库110115平方米,匝道及架空层11047平方米;最终数据以设计文件为准。
2.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配合项目展示区标识标牌制作及安装服务工程报装、报建、深化设计、施工,协调加快建设满足本项目展示区标识标牌制作见状所需的相关措施,完成室内方向指引标识、合同展示架、资料架、公示栏、车道围墙、警示贴牌等工作内容。在甲方要求时间内完成项目展示区标识标牌制作及安装验收,在验收期间负责展示区标识标牌制作及安装所需的资料整理、报送并通过项目部三方验收。
3.包件划分:专业分包
4.计划完成时间:2025年5月
5.报价要求:综合单价
4.其他要求: /
二、分包商资格要求
2.1 分包商必须是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
本次采购要求分包商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
(1)投标人代表具备有效授权;
(2)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且相关证件在有效期内。
2.2 分包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列入中交集团范围内的 D 级分包商;
(2) 列入中交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 列入中交集团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 列入中交集团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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