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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海湿地博物馆扩展完善工程总承包项目

· 2022-11-2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海湿地博物馆扩展完善工程已由盐城市行政审批局盐行审投资〔2022〕1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城市铁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盐城亭湖区境内

2.1.2建设规模:博物馆总面积约15000㎡。本次招标范围布展面积约6700㎡,公共部位设施设备功能完善布置面积约4800㎡。

2.1.3合同估算价:5674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4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3110日,施工开工日期:2023 110日,

工程竣工日期: 2023218

2.1.5 质量要求:合同约定的标准、设计图纸、设计文件中的技术数据和技术条件是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施工质量及建筑物竣工验收质量的依据。所有工程设计、采购和施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须达到项目的功能需求。

(1)设计质量标准:所有工程设计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的相关设计规范、标准、规定等要求,确保通过施工图审查(包括各专项审查),设计单位负责施工图送审、对接及配合并按要求进行修改。

(2)采购质量标准:合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国家、地方规范标准,合格率达到100%。

(3)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划分成 1 个标段。包括黄海湿地博物馆扩展完善工程的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工作。

2.2.1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本次招标范围的内施工图设计、变更设计、图审报审及设计交底、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咨询、变更、竣工验收等设计配合服务等,设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本次招标范围内展厅布展工程所需的展示陈列(含布展、展品、展项、展柜)、场景雕塑、灯光、多媒体声光电设备、软体部分(包括软件、数字内容等多媒体系统须与现有控制系统相融合)、智能服务管理功能优化、拓展、提升(须与博物馆现有智能化设施相协调,使整个博物馆智能化系统完整贯通,整体功能得到提升)、智慧博物馆系统(对博物馆现有设施进行统筹规划及博物馆安防系统设施点位调整改造等,实现的使用功能满足招标人的运营目的)。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2.2.2采购:满足使用功能要求的所有材料、设备等(包括馆藏标本(标本来源须合法合规)、服务设施、办公设备等)的采购、安装、调试。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2.2.3施工总承包:包括展厅布展施工(详见初步设计范围),公共区域及技术服务功能区域部分(包含但不限于展陈空间、公共空间、功能空间、配套区域、库房、技术用房、办公区域等)的装饰完善提升工程的施工。包含但不限于本次招标范围内所有区域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场景雕塑的创意及制作、布展工程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与安装、展品陈列布置、多媒体软件和数字内容的开发及创意制作、多媒体展项的安装调试、智能管理平台搭建、集成、功能拓展(且必须与博物馆、博物园现有设施相协调,使整个博物馆智能管理平台完整贯通,达到馆园智能一体化平台管理)、智慧博物馆系统功能拓展等全部施工内容及竣工验收等全过程服务。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2.2.4项目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2.2.5通过相关部门的各项专业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全部竣工验收资料移交给招标人。

2.2.6其他:协助办理有关建设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从工程前期、开工、施工过程中及竣工验收交付,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合格等所需的各项手续,配合招标人完成相关工作。

注:1、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工程总承包的施工内容为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交付、包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包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及竣工验收合格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作适当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发包人的调整。

2、最终总承包施工范围以经招标人审核确认并经图审合格的施工图为准,同时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所列内容作适当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发包人的调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3.1.1、3.1.2项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1.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③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④有效期内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以上四项设计资质中任意一项资质的独立法人。

3.1.2工程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有效期内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和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应当具有一项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是指一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装饰装修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包括不限于投标人的子公司以及控股参股企业)、其他企业分公司负责人。(均以投标截止日注册登记为准)。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本项目招标文件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以及在其他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非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

(4)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具体要求详见3.6.1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接受 盐城市外企业与市内企业组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 。(提醒:不得拒绝盐城市外企业与市内企业组建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业绩要求:

3.6.1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可以是下列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2)设计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设计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业绩。

(3)施工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施工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金额达2800万元及以上(设计业绩是指项目总投资额,施工业绩是指建安工程投资额)的装饰装修布展工程(须包含博物馆、展览馆等具有公共展览展示功能的展陈布展内容)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有效期自2019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有效期含2019年1月1日,但不含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以来。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6。

3.7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5)发生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盐城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8中标人须承诺中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3.9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投标承诺的项目部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联合体投标的,代理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均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并确保从 20224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10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11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

3.12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

3.13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

(http://112.24.96.37:9930/TPBidder/memberLogin)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 12279 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盐城市建设工程网上会员系统上发布。

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监督系电话:盐城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0515-69083526

10. 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11.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2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铁路投资发展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

有限公司 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金融城5号楼21楼 地址:世纪大道1188号2006室

联系人: 伏先生 联系人:金女士、卜先生

电话: 0515-69007088 电话:13705105610 13813222237

传真: / 传真:0515-68661818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66957404@qq.com

2022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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