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陕甘(广元)毗邻地区劳动争议联调中心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四川华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元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采购人)委托,拟对川陕甘(广元)毗邻地区劳动争议联调中心建设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华瑜政采竞(2025)23号 2.项目名称:川陕甘(广元)毗邻地区劳动争议联调中心建设项目 3.采购人:广元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4.代理机构:四川华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定向采购情况: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否□)。 6.本项目所属行业:(包1)服务业、(包2)信息传输业 二、资金情况 资金预算:自有资金10万元。其中: 1.(包1)办公场所改造及标识标牌制作:37900元; 2.(包2)设施设备采购:62100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招标网(zhaobiao.cn)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符合采购人针对采购项目提出的特定条件: 包1: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包2: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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