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房一期项目及周边导视系统和氛围营造服务
询比公告(第1次重新招标)
合肥高新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受合肥高新国有房屋租赁经营有限公司委托,现对保障房一期项目及周边导视系统和氛围营造服务进行询比,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询比。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2025GXJYFW00057
2.项目名称:保障房一期项目及周边导视系统和氛围营造服务
3.项目地点:合肥市高新区柏堰湾路与南台山路交口西北角
4.采购人:合肥高新国有房屋租赁经营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本项目总用地面积11252.56㎡(约16.88亩),建筑面积36719.77㎡,共有租赁住房400套。本次拟招标一家设计制作单位,为项目导视系统、标识标牌提供制作安装服务,对项目及周边氛围营造进行统一设计、制作和安装服务。详见询比文件。
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7.项目概算:30万元
8.项目类别:服务类
9.标段(包别)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包别)
二、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项目导示系统及标识标牌的设计制作安装相关业绩,其中单份合同总金额不少于20万元,且该业绩中须至少包含设计、制作、安装中的任意两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比;
4.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在最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3年,下同)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5)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被税务机关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7)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8)供应商被设区的市级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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