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汽研长三角研究院暨华东总部生产基地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谈判采购公告
中国汽研长三角研究院暨华东总部生产基地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1.1项目名称:中国汽研长三角研究院暨华东总部生产基地物业管理服务
1.2项目编号:0701-254008060007
1.3采购人:中汽院(江苏)汽车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
1.4采购代理机构: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5釆购项目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已落实
1.6建设规模:中国汽研长三角研究院暨华东总部生产基地位于苏州高新区通安镇,占地约122亩,主要仪器设备1000余台/套,预计2025年投入运营,布局规划了新能源、智能网联、电子通信与软件、特色零部件与材料测试四大研发中心,以及新能源大数据、汽车后市场运营、智能网联汽车人才教育、工业互联网四大平台,旨在打造服务于国家战略,独具特色和核心竞争力的第三方综合性公共服务平台。本项目整体建筑面积18.96万平方,是一座集办公、试验、会议、餐厅、公寓、运动场馆于一体的大型综合园区。其中,办公与餐饮面积2.5万平方米(餐厅分两层,每层可容纳550人就餐,包间共5个)、住宿室内活动区域面积6000平方米、生产车间/试验室面积11.4万平方米、三门卫配套330平方米、地下车库4万平方米。
2.采购范围、内容及相关要求2.1采购范围:中国汽研长三角研究院暨华东总部生产基地综合园区内物业管理服务,包括办公与餐饮区、住宿室内活动区、生产车间/试验室、门卫及地下车库。
2.2采购内容:物业管理、安保、保洁、维修、绿化、专项养护、园区6S管理、标识标牌制作及维护、除四害等服务。
2.3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2.4服务期:合同签订后1年。
2.5项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通安镇中唐路998号
2.6服务质量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设立要求: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与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
(2)资质要求: /
(3)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须至少包含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若提供非审计财务报告的,须对财务报表的真实性作承诺说明,并在承诺说明上签字(或盖章)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若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4)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合同或协议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国境内须至少具有3个非住宅物业服务项目业绩,合同服务期不少于1年,服务建筑面积不少于19万平方米,(需提供证明材料,至少包括合同关键页或用户证明文件复印件,证明材料中涉及商业机密的部分可隐去,但须能够充分体现本条款要求的合同签订时间、服务内容、服务建筑面积、合同金额、合同签订各方名称等内容。谈判小组保留审核证明材料原件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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