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 贵州路桥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垫丰武兴义长江大桥安全标识标牌采购,采购人为 贵州路桥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 ,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 ,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采购项目名称:贵州路桥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垫丰武兴义长江大桥安全标识标牌采购
2.2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2.3 采购范围:贵州路桥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垫丰武兴义长江大桥安全标识标牌采购,采购产品为项目驻地、施工现场安全文明建设标识标牌、宣传栏、工作牌、劳动防护用品等,包含产品的采购、运输、制作及安装、后期拆除、质保服务等工作。具体采购的产品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清单。
2.4交货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结束,具体交货时间以项目部规定时间为准。
2.5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6标包划分:本次采购划分为1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
3.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供货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供货能力的承诺书)。
3.3 供应商的信誉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书):
(1)近三年内所提供的产品在贵州省交通建设项目被通报存在质量问题;
(2)受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作出的,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交通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
(3)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6)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
(7)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8)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