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开 招 标 公 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LL-202510218
项目名称: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第一人民医院2025-2028广告标识标牌制作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广告标识标牌制作服务采购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第七章《采购需求》。
交货地点: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第一人民医院(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履约期限:服务期限3年,协议一年一签,服务期内根据采购人的实际需求按时、按需、按量提供服务,且服务期间,若采购人要求要到现场的需2个小时内到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或证明材料);
1.3 财务状况报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或2024年任意一年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2025年01月01日起新成立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注:供应商提供上述四项材料其中之一均有效,对于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的供应商,投标文件中应同时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5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任意1个月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2025年01月01日起新成立的供应商,提供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2)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5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任意1个月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2025年01月01日起新成立的供应商,提供情况说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提供声明函或证明材料);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声明函或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第一人民医院2025-2028广告标识标牌制作服务采购项目: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包括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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