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中煤广元电厂厂前区项目部
商品混凝土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购编号:CRCC2025-WZCG-1901-GYCQQXM-002
1.采购条件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中煤广元电厂厂前区项目部承建中煤广元燃煤发电项目厂前区工程PC总承包,项目业主为中煤广元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中煤广元电厂厂前区项目部 。项目已具备集采条件,根据我单位物资管理规定要求,现对商品混凝土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上述工程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由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中煤广元电厂厂前区项目部对所需商品混凝土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工程位于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宝轮镇中煤广元燃煤发电项目现场,厂址位于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宝轮镇清江村,东北距宝轮镇7.7km,东北距广元市33.0km(公路距离)。
本工程主要包含1#综合后勤楼、2#、4#周值班宿舍、3#综合行政办公楼、门卫等所有建、构筑物建筑安装及相关全套配套设施(含土建工程、给排水、暖通、电气、通信信息、装饰装修等)。厂前区范围内场地硬化、广场、停车场车棚(含光伏、充电桩等)、人行道、生产区与厂前区分隔围栅及门禁、绿化景观、泛光照明及标识系统(标志标牌)等构筑物建筑安装及配套设施。
2.2采购内容: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计量 单位 | 包 件 数 量 | 交货地点 | 谈判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备注 |
SPHNT01 | 商品混凝土 | m³ | 10861.00 | 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 | 无 | 无 |
注:以上数据仅作为初步招标依据,具体物资规格、数量以实际使用情况为准。
3.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2 本次采购要求报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须具备招标物资年产10万m³及以上生产能力,报价产品生产商具备与本次采购项目物资产能配套的生产、检测设备,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3、2024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具有省、部级以上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3年11月-至今)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3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为近一年(2024年11月-至今)内注册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投标物资生产商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6)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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