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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采油厂标牌制作加工

· 2023-12-29
第七采油厂标牌制作加工招标公告(服务)

招标编号: 2023FWGK541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成本计划。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第七采油厂标牌制作加工;

2.2 招标范围:第七采油厂所属各单位和部门标识牌制作,主要解决生产管理标识牌老化、确实、内容与现标准不符等问题;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4年6月30日(不含质保期)

2.4 项目实施地点:第七采油厂区域内

2.5 计划投资:人民币218.5万元(不含税)

2.6本项目为框架协议招标,评标委员会推荐综合评分排名前5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若通过初步评审的合格投标人少于5名,则推荐所有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其中中标人数量最多2人,最少1人,若通过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数量大于等于3人,则中标人数量为2人,由综合排名第一名中标人承揽该项目金额138.5万元的工作量,综合排名第二的中标人承揽该项目金额80万元的工作量;若通过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数量小于3人,则中标人数量为1人,承揽该项目金额218.5万元的工作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须为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同时提供招标公告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营业执照基础信息选项卡网络查询截图。

3.3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础生产设备:①UV喷绘(打印)机、②雕刻机、③切割机、④电焊机。注:①需附带设备所在加工车间的整体布局实况彩色照片;一台设备对应一张照片并标注设备名称和规格型号。 ②需提供本单位设备购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原件扫描件或提供整体购置合同(合同中列明所需设备)及整体购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原件扫描件。如果投标人为大庆油田内部企业的,且无购置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的,需提供大庆油田所属二级单位确认的设备设施使用证明,并加盖二级单位公章。(发票日期应在招标公告之前,不含公告日)。

3.4投标人具备从事本项目标牌安装的电、气焊及其他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其中:至少具备电气焊证、高空作业证各一本。 投标人至少有1名设计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的设计人员。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从业人员以上特种作业许可证原件电子扫描件或网上查询证明、提供设计专业毕业证原件电子扫描件一份;提供2022年1月1日截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上持证人员的员工花名册、劳动合同电子扫描件。

3.5要求投标人须承诺:①本次投标提供评标资料全部真实准确;②无条件保证 24 小时(含节假日)应急服务;③如果在招标期间和公示期间发现投标人有违反①承诺的情况,将终止投标人投标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现投标人有违反①②承诺的情况,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同意接受招标人现场勘察,并承担由违反承诺给招标人带来的一切损失。

3.6投标人须承诺:于开标之日前三年内投标人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没有欠薪及员工上访讨薪等不良记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或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列为黑名单。

3.7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投标人有失信行为,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2-30 08:00:00 - 2024-01-05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ebidmanage.cnpcbidding.com)在可报名项目中查找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及支付费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

②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首页——操作指南——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人操作视频。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可在工作时间咨询电子招标运营单位,咨询电话: 4008800114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1000 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者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凡支付成功的,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将以电子发票形式开具,电子发票开票信息及推送电子发票的手机号和邮箱均默认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初始录入信息,若以上信息有误请开标前在平台中修改为正确信息,招标机构将于开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发送电子发票至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预留手机号及邮箱。资料费电子发票咨询电话0459-5395380纸质发票领取电话:0459-5199155。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此次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投标人需登陆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主页找到Ukey申请,申请审核通过后,通过电子招标运营单位远程办理或昆仑银行营业厅现场办理 ;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4-01-10 09:00:00

5.3网上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现场开标地点:大庆油田招标中心东区开标大厅(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路552号)。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人员请携带相关证明及证件准时参加。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提交审查资料原件。

5.4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支付 30000元 (大写: 叁万 元整)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保证金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投标人须进入项目主控台,将投标保证金分配至本项目(标段),方为投标保证金递交成功。(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行号:313265010019;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依法必招项目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路552号

联 系 人:刘冰

联系电话: 0459-5392945

电子邮件:liub0459@cnpc.com.cn

招标人: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联系人:吴刚

联系电话:0459-4498301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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