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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批福建省高速公路三明片区3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招标公告

· 2024-03-22


福州市高速公路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福建省海丝高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就其所需的第三批福建省高速公路三明片区3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密封投标。
1、项目名称:第三批福建省高速公路三明片区3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2、招标编号:GSZ-2024-108
3、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三明市沙县区高速公路服务区,本项目建设的总装机容量为698.745kWp,共3处。
4、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4.1 本项目共设 1 个标段为标段一,招标范围为本项目所需的材料、设备采购、施工、机电设施设备采购与安装调度、竣工验收、移交、备案、并网和本项目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以及对本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等后续配合招标人的服务。
4.2 招标内容:本项目涉及的全部设备和材料(除太阳能电池板外,包括但不限于组串式逆变器、低压并网柜改造、电缆线路等)采购、供货、建设及安装工程施工(含施工项目管理、地方关系协调、施工用水、用电辅助工程)、设备及材料卸车、二次倒运、保管、安装、调试、试验、全容量并网72小时试运行、达标投产考核验收、设备标识牌及安全标示牌的制作与安装、施工标准化标牌及设施制作安装等、工程质量监督验收及备案、消缺、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等工作内容。
4.3 总工期:120个日历天。
4.3.1 施工工期为60个日历天,开工日期以监理人下发的开工令为准,缺陷责任期为自本项目实际竣工日期起24个月止。
4.3.2 并网调试及验收工期为60个日历天,时间为自本项目施工工期结束,并网审批资料收集齐全起至有关电网企业并网验收合格止。
4.4 施工地点:三明市沙县区垄东服务区、高桥服务区、沙县停车区。
4.5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
4.6 最高投标限价:384.8558万元。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依法注册且合格有效的独立法人。
(2)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为承装类四级及以上、承修类四级及以上、承试类四级及以上)。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人数1名,具备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和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缴费时间连续六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上所署单位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应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
(4)信誉要求: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4项所列的任何一种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5)投标人应参加 1 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只允许中 1 个标段。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法。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3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叁万元整)。
7.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电汇或转账。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 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采用以下无记名方式获得招标文件:
网络报名: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3月22日至2024年3月28日17时(北京时间)前以任意方式汇款至福州市高速公路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汇款时请备注所要购买招标文件的招标编号,投标人并将付款凭证、经办人信息及联系电话、邮寄地址、邮箱信息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信箱(电子信箱:fzgsglzbdl_al@163.com),招标代理机构以收到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时间确定为购买时点,节假日请以网络方式报名,邮寄费用自理。
汇款账号:
账户名:福州市高速公路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仓山支行
账 号:5919 0780 1810 902 4108
8.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特别提醒:潜在投标人应保存好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的本项目收款收据(收款收据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邮寄,邮寄费自理,若因提供的邮寄地址等相关信息不符造成无法收件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若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不能出示收款收据原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有权拒绝接受投标,以及后期将无法换取正式发票。
9、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在2024年4月16日上午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送至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二号楼一层本项目开标室,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出席代表应携带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的本项目收款收据、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等原件以供审查,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开启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门户网站(https://www.fjgsgl.com/)、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ygcg.fjcqjy.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等媒体上发布。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建省海丝高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
联 系 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15306990113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市高速公路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
联 系 人:林女士
联系电话:13665079298
电子信箱:fzgsglzbdl_al@163.com
监督部门:福建省高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纪检
联系电话: 0591-28318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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