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 | 公告信息 | | 公告标题: | 人防工程标识标牌的制作和安装项目更正公告 | 有效期: | 2023-04-23 至 2023-04-28 | 撰写单位: | 辽宁市场资源要素交易有限公司 | 撰写人: | 鄢海冰 | (人防工程标识标牌的制作和安装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3-211500-0025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人防工程标识标牌的制作和安装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4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本项目需要中标人根据具体进行二次深化设计,标志牌规格及数量由二次深化设计确定; 2.提供样品材料要求由800*600mm 底板:2.0mm铝板;反光膜:面层采用逆反射材料更正为:800*600mm,采用防火、防腐、防潮、坚固耐久的国家标准铝合金,铝合金板厚为2mm,铝合金表面喷氟碳漆,画面采用高清UV喷印,画面上层,喷防护紫外线清漆。 更正日期:2023年04月26日 16时23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线上递交,同时需现场递交备份响应文件,并保持内容一致。备份响应文件为以U盘形式存储备份文件,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 3. 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可远程解密或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数字证书等电子设备,进行Ukey或手机移动证书(扫码)登录、报价解密等相关操作。 4.基础报价解密及最后报价解密需在60分钟内完成。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无法解密,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 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局 地 址: 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 联系方式: 024-679881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市场资源要素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 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金风街建科大厦 联系方式: 024-586198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鄢海冰 电 话: 024-58619807 | |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 关联计划 | 附件: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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