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武公共实训基地大楼亮化及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工程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7月18日
临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人名称)的 临武公共实训基地大楼亮化及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工程 ( 采购 项目名称 )进行竞争性 磋商 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采购 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 临武公共实训基地大楼亮化及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工程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临财采计【 2024】072号
3、委托代理编号: TJGJ-LW2024-CG021
4 、采购项目预算: 1009144.54 元
¨ 支持 预付款,预付比例: /
5、 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建筑业
6、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 最低评标价法
7 、合同定价方式: √ 固定总价 ¨ 固定单价 ¨ 成本补偿 ¨ 绩效激励
8 、合同履行期限: 60日历天(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9、 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的通知》郴财采资〔 2024〕6号文件精神,本项目取消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二、采购需求
包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项目概况 | 数量 | 标的预算 (元) | 代理服务费(元) |
/ | / | 临武公共实训基地大楼亮化及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工程 | 该项目为临武公共实训基地大楼亮化及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工程,主要内容含发光字、楼层标识牌、楼层发光字钢架等。 | 1项 | 1009144.54 | ¥ 9600.00 元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 磋商 。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t 专门面向 : t 中小企业 t 小微企业 t 监狱企业 t 福利性单位。
¨ 强制 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接受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五、供应商 获取磋商文件 应提 供的 材料及说明
1、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 料 。
(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 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
( 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
( 4)符合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 联合体协议书(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
¨ 分包承诺(执行强制分包的),格式自拟;
t 其他说明 : 有效介绍信附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及 QQ邮箱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 授权代表人 身份证】。
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
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按其规定签署。
六、 获取磋商文件的 时间、地点、方式
1、按本 邀请 公告第五条规定提交的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 三 份。
2、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18 日 至 2024 年 7 月 25 日(北京时间)上午 9 : 0 0时至12:00时,下午 2 :30 时 至 5 :30时, 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地点为 临武县官山北路财政局门口芙蓉兴盛 4楼 (指定地址)。 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现场获取。
七 、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开启时间) 、 递交首次响应文件地点(磋商地点,开启地点)
1、 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开启时间): 2024 年 7 月 30 日 9 时 30 分, 递交首次响应文件地点(磋商地点,开启地点): 临武县官山北路财政局门口芙蓉兴盛 4楼 。
2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3 、身份验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出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代表人参加的,出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磋商现场持手持件检验供应商代表身份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将被拒绝。
八、 公告期限
1、本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公告为准。
九 、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 磋商 文件或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 磋商 文件之日或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 、 磋商 说明
1、本公告选项: t 表示选择, ¨ 表示未选择。
十 一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 、 采购人信息
( 1) 名 称: 临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2)地 址: 湖南省郴州市临武县临武互通与许广高速交叉口西南方向 440米(乡村振兴物流集散中心实训基地15楼办公室)
( 3)联系人: 林 先生
( 4 )电 话: 0735—6388217
2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1) 名 称: 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2)地 址: 临武县官山北路财政局门口芙蓉兴盛 4楼
( 3)联系人: 陈汉清
( 4 )电 话: 0735- 6327989 / 17718952512
2024年 7 月 18 日
附件 1: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单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本公司(单位)企业规模为: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本公司(单位)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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