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历史文化提升项目 -米居故居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乡村历史文化提升项目 -米居故居改造工程 ,招标人为 海宁市洛溪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 金: 镇财政 。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海宁斜桥镇西街 15号 ;
2.2 概算 投资 : 约 40 万元。
2. 3项目概况:
招标范围:乡村历史文化提升项目 -米居故居改造工程, 内容包括 斜桥镇米谷故居修缮展陈 设计、施工,其中设计内容主要包括方案设计、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施工内容主要包括原有展陈布置及灯光拆除更新、建筑部分门框墙面修补或刷漆、场景还原、花池翻新、标识标牌(包括导视牌、警示牌打卡牌、厕所牌等)制作安装、公共卫生间改造等,具体 详见设计任务书 及平面图 。
2. 4 本项目不分标段。
3.质量标准
3.1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设计规范要求及发包人要求。
3.2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4.合同服务期
40日历天(包含设计、施工) ;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5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并同时具备 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 设计 施工能力 。 其中,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资格须具有 建筑类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拟派 施工项目经理 须具备 注册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的 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 同时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 .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只接受最多由 2家单位(1家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联合体牵头人为施 工单位 ,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5 . 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 .投标 登记 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6 .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4年 09 月 11 日至 2024年 09 月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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