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新疆区分行门楣灯箱制作安装入围供应商项目招标公告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委托,对交通银行新疆区分行门楣灯箱制作安装入围供应商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招标项目编号:ZKGSF(ZB)-20241956;交通银行项目编号:CGXM65199924080008
2、项目名称:交通银行新疆区分行门楣灯箱制作安装入围供应商项目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招标内容:新疆区分行门楣灯箱制作安装及维修,选取2家供应商,实行轮号制。主要实施内容有门楣灯箱制作安装,室内标识标牌的制作安装,自助设备的标识标牌及操作指南等制作安装,以及其它涉及门楣灯箱及标识标牌相关设施的制作安装。
5、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报名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具备承担该项目的能力。
2)投标人须提供最近一年(2023年)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或经审计的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未满三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完整会计年度的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或经审计的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未满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的,可提供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3)具备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3年内未因违约或违法行为被交通银行取消投标资格,且没有被清理退出交通银行合作单位信息库的记录。如果被列入交通银行禁用/退库投标人名单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5)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任何关联。
6)投标人不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提供承诺函)。
7)投标人必须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投标。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9)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经营活动中企业法人未出现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并提供以下供应商的相关打印页面及书面承诺函:
a)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有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截图且无不良记录;
b)提供信用中国网(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截图且无不良记录;
(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有权根据评标需要,在评标现场对本条款的相关要求进行网络查询核实,并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查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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