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AHHYZX-2024027
二、项目名称:上土市镇农产品展示馆标识标牌等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霍山县文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霍山县衡山镇迎驾大道西路20-5号
成交金额:贰拾叁万零贰佰肆拾肆元陆角捌分(¥230244.68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项目名称:上土市镇农产品展示馆标识标牌等项目 施工范围:本项目主要内容为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工程、家具柜体安装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总造价25.58万元。 施工工期:10日历天 |
五、评审专家名单:详见评审报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谈判文件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最迟为本项目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霍山县上土市镇(采购人)和霍山县中兴南路16号(代理机构)。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依法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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