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悦府项目环氧地坪漆及标识标牌制作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静悦府项目已由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2206-330481-04-01-642790,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海宁市工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包单位浙江景华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海宁市工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浙江景华建设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静悦府项目环氧地坪漆及标识标牌制作及安装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万元,建设规模:静悦府项目环氧地坪漆及标识标牌制作及安装工程 建设地点:九虎路东侧、凌家板桥港南侧地块。
2.2 招标范围:本工程为静悦府项目环氧地坪漆及标识标牌工程涉及面积约22763m2,铝方通及铝板面积约8678平方米,包括室内外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室内柱墙面标识涂料、地下车库及人防区域环氧地面、车位划线、交通标志牌、铝方通及铝板施工等(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 万元。
2.3 施工工期:150日历天,定额工期:205日历天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2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
3.3 R?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一项已完单项合同金额为3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或室内装修(厂房除外)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或非招标备案表(经备案)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许可证)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若工程项目以总承包形式招标的,另须提供可以证明装修部分规模、造价的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支付凭证)。提供的证明材料资料须反映工程内容、规模及造价。以上业绩时间要求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如以上证明材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
3.4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5 ?明确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6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7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具体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5.1 条规定。
(三)其他:
3.8 ?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
3.9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3.10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11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2 ?上述3.9-3.11条内容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只需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承诺即可。
3.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投标方式
4.1 公开招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平台。
5.2 招标文件下载网址: 潜在投标人登录http://117.149.147.223:8081/TPBidder/memberLogin 自 行下载招标文件。
5.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2024 年**月**日-2024 年**月**日 09:00 止(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上午09:00(投标截止时间,下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平台。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工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硖石街道群益路115号 地 址:海宁市文宗南路98号汇银商务楼南4楼
邮 编:314400 邮 编:314400
联系人:茹女士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0573-80708296 电 话:0573-80709920
传 真: // 传 真: //
202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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